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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主要职责    
     

   

旗总工会是全旗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旗总工会由中共正镶白旗党委和锡盟工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党和全旗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各级工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指导全旗基层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三)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旗基层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族监督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旗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仲裁及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五)协助旗委、组织部门管理工会干部,监督检查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和指导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受旗委、政府的委托,做好旗、盟、自治区劳模和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并做好劳模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七)负责全旗工会 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盟工会和旗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